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9 点击数量:1117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文件精神,为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在2024年工作中的工作实绩,现将我校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标准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按照教职员工的管理权限、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

考核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个系列进行,依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表现;管理、工勤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管理、工勤人员的考核重点为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是指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范围及说明

年度考核的对象是我校管理的在职教职工。

三、年度优秀比例

我校在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评估工作中,被省人社厅评定为A档(最高档次)。按照A档激励政策之一允许我校2024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上浮一定比例,相关审批工作预计2月中旬完成。因此,我校各部门年度优秀比例核定待上级批复后,再予以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行政教辅部门以机关党委、后勤服务党总支为单位)制定考核方案(含时间、考核小组名单、组织程序、岗位考核标准等)。考核方案须于113报校人事处。

二)2025113117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年度述职工作

(三)20252月底左右(待公布年度优秀比例后),各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提出考核档次意见并在部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20252月底或3月初,经公示无异议的部门考核结果,须按要求报至人事处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材料:

1.部门考核结果报告报告格式详见考核结果报告模板)纸质版1

2.包含考核结果的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表(将考核结果填入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表考核结果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

(五)因本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与聘任工作暂未完成,部分人员实际岗位及最新聘用时间不定,《2024年度个人年度考核表》暂无法填写,因此暂不用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开展年度考核是学校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二)各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档次建议,须经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其中教学院部须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全校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即双肩挑岗位聘用人员),以党政职务为主进行考核同时,也须考核其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四)2024年度定期奖励有关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郭泽,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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