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
河南工学院组建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履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学校有关职称评审条件、政策和工作细则。
2.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分组复核参评人员业绩材料。
3.分学科组审阅参评人员送审论文,组织答辩评议,对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意见。
4.在听取各学科组组长汇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评议,对参评人员的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投票表决评审结果。
5.协调和处理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
6.自觉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
7.承担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