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副处长)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
一、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一)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办公楼C0913
(二)工作职责
1.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认真审阅并及时处理各类报告、文件、报表,做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3.负责处内各项经费预算申报和支出审批等工作。
4.认真组织做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健全人事处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加强对本处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7.认真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
办公地点:办公楼C0915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
2.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奖励性绩效及各类补助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3.负责职工退休工资审批、退休手续办理以及去世职工抚恤金、丧葬费发放等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核算、缴纳、稽核、报批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劳资争议处理、生育保险报销等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校外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接收、使用、查阅及管理等工作。
7.负责工勤技能等级考试组织协调、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残疾人年审、特殊身份人员数据报备及出入境证照办理等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及本部门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报账等工作。
9.协助处长,做好人事处日常管理及校内工作协调、对外沟通交流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地点:办公楼C0915
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人事管理和人事调配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3.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组织做好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5.组织做好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工作。
6.组织做好教师培训、发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组织做好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8.负责做好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9.组织做好教育基层报表、干部人事统计报表等填报工作。
10.负责做好法人证书办理、法人证书年审工作。
11.协助处长,做好人事处日常管理及校内工作协调、对外沟通交流等工作。
12.完成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