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备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40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依据上级岗位设置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了《河南工学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作为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的依据,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工作安排
(一)岗位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河南工学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条件(直接聘用与评选聘用)的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申报时间安排
1.工作动员与个人申报 (2018年1月9日至1月10日)
(1)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部门召开会议,学习《河南工学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岗位申报。
(3)2018年1月10日前,各部门须将本部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小组名单和工作联系人信息报校人事处。
2.部门审核与推荐 (2018年1月11日至15日)
(1)各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小组对所属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2)1月15日下午6:00前,各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小组须将所属人员的岗位申报汇总材料,以及个人业绩佐证材料一并报校人事处。
3.学校评议 (2018年1月16日至21日)
学校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聘用意见。按照工作进程,聘用意见研究可分批进行。
4.公示(2018年1月17日至22日)
分批或集中公示聘用意见。
5.校党委研究(2018年1月23日左右)
聘用意见报校党委会研究。
6.省厅审批(2018年1月31日左右)
聘用结果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批。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汇总表》(附件2)1式2份,同时提交汇总表的电子版数据(可发送邮件至583851283@qq.com)。
2.申报人员须填写提交《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申请表》(附件3)1式5份。
3.申报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现任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以及任同级职称的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4.评选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和十一级岗位申报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内容为:
(1)著作封面、扉页、目录;
(2)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教科研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5.各等级岗位评选聘用申报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需单独装袋,并附业绩材料目录(目录所列材料顺序须与档案袋中的材料摆放顺序相一致);材料袋封面上还应注明申报人员姓名、部门和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4)。
6.符合两个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须在个人材料袋封面同时注明申请聘用的低级别岗位,并在部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汇总表中个人信息备注栏予以体现。
7. 各等级岗位直接聘用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按等级不同分别装入不同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须注明部门、岗位等级以及相应岗位直接聘用申报人员名单(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4)。
8. 各部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小组对所属人员的证书和业绩材料审核后,负责人在所有复印件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相关事宜
1、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和业绩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参阅年度考核通知中“年度考核人员序号及信息表”的岗位信息填写。
五、政策咨询与联系人信息
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岗位设置的政策咨询工作。日常工作联系人:郭泽、张昊苏,联系电话:3691057。
六、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