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4 点击数量:323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 37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内设二级机构管理人员。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推荐名额和表彰条件

全省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分配我校1个推荐名额;拟表彰先进工作者1300名,分配我校1个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条件、先进工作者表彰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819日下午600前,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将拟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9楼西北部),电子文档须同步提交。

联系人:杜晓洁,联系电话:3691055

 

                                                 人事处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4:《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

附件5:《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