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3 点击数量:889

各教学部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实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现将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编制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需求计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部门应按照《河南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规划要求,全面分析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准和教学工作任务,以及现有教师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因素,准确研判人才需求实际,科学编制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

(二)编制人才需求计划须向博士研究生倾斜。原则上本科专业和列入学校本科设置规划的专业人才需求计划,以博士研究生层次人才为主。特别急需硕士层次人才的其他专业和拟设置本科专业的个别急需专业方向,可少量安排硕士研究生的人才需求计划。

(三)各教学部门编制人才需求计划,应充分征求系部基层教学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各教学部门编制的人才需求计划,由教务处初审论证,提出总体建议后,再报学校研究确定。

二、人才需求计划报送安排

(一)各教学部门须2018年12月7日之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njzjwc@163.com)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hait.edu.cn)。

(二)各教学部门在报送《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时,应同时明确本部门招聘总联系人(须为系部行政负责人)、招聘工作日常事务联络专员,以及总联系人和联络专员联系电话。

(三)各部门关于人才招聘工作的相关建议,可以书面形式随同人才需求计划一并报送(或单独报送人事处)。

(四)《2019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填写说明:

1.“专业名称”栏一级、二级学科名称,分别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的标准名称填写,并注明专业方向。

2.“人才需求类别”须注明:“教学工作急需”或“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人才需求原因”栏须说明原因:拟招聘专业的现有人员状况、社会人才需求状况,以及依据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测算的人员缺口情况等,可单独附页说明人才需求原因。

3.博士需求计划和硕士需求计划“专业名称(含方向)”一致的,应分别列出博士、硕士层次的需求计划情况。     

(五)工作咨询及联系人:刘永勋(教务处),联系电话:3691084;郭泽(人事处),联系电话369105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人事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