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职称推荐评审主要工作环节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4 点击数量:599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19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主要环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工作环节时间安排

(一)1015—1017个人申报

2019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正式申请,其中兼职教学人员向隶属专业所在教学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若报思想政治辅导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心理学、创业就业指导下同)专业技术职务的,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并提交个人申报资料

个人申报资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须使用职称系统系统导出打印一式10)、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个人有关证件和全部业绩材料原件等

根据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开发进度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度职称工作申报、推荐环节,暂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软件(旧版)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规范详见附件。

    (二)1018—1022基层推荐)

有关部门含学生工作部建立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议推荐小组负责所属部门参评人员(包括隶属申报专业的行政兼职人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其中,包括资格和业绩材料初核、展示,基层评议推荐小组评议推荐及基层评议推荐结果公示(申报不同级别职务人员分别单独排序,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单独排序)

公示无异议后,基层评议推荐小组须于1022日前将推荐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含基层评价推荐小组成员组成、评价办法、参评人员业绩材料展示、推荐评议的初步结果及公示情况详见附件模版)。

    (三)1023—1024材料审核)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根据《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办法》(校〔2019110号)、《河南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校〔2019111号)文件中材料审核分工和积分要求,集中开展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和核算量化积分

1.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023日: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等部门申报人员;

1024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体育部、学生工作部、图书馆等其他相关部门申报人员。

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应留存《评审简表》1份备查,同时指导申报人要根据审核鉴定意见修改《评审表》和《评审简表》

2.审核无误后的材料于1024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C0912 室)。具体材料内容有:

申报人全部资格证件(学位学历、任职资格、聘任证等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包含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原件复印件)、加盖职能部门(包括所属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考与评估中心、科研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和学生工作部等)公章的《评审表》(一式3份)和《评审简表》(A3打印,一式5份)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9C0912 室)。

    (四)1031日左右集中展示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

    (五)113日左右召开我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会,并于次日公示推荐结果。

    (六)11旬,组织召开我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会。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二、相关事宜

我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详细内容见OA系统《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评审标准《河南工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2019109)、《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办法》(校2019110等政策文件为准其中累计获得资助(到账)经费、2年班主任或辅导员(含兼职)工作经历和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人员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等新增必备业绩条件,今年暂不执行。

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详见河南省职称网(http://zc.hrss.henan.gov.cn/)。

(三)今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通知所属申报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工作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19年10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