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 点击数量:570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2129号),现就我校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我校在职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0年下半年、2021年上、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注:符合直接认定人员不在本次面试人员范围

二、面试组织实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2年我校自行组织实施本校考生的面试工作,并接收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核委员会监督指导、结果审核、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面试报名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院部初审

1.个人报名

427日前,符合面试范围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向所在院部提交面试申请,还需提交个人资料档案袋一套,袋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见附件:《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近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编制内人员提交省人社厅审核盖章的聘用花名册复印件(详询人事处)。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须由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考生亲笔签名)。

7笔试合格证明材料。

2.院部初审

428日前,各院部统一审验申报个人材料,填写《河南工学院2022年申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其中任教学科须按《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填写),并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网上信息填报

申请面试人员,还需4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工作。具体如下:

选择考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职能部门审核

428日下午6点前,各院部须选派专人向人事处报送以下面试申请材料:

1.河南工学院2022申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汇总表》(打印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稿发送至124996487@qq.com

2.申请面试个人材料档案袋(含已排序的袋内材料)。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河南省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面试统一组织时间为5月10日至20日,我校在此期间的面试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内人员参加本次面试,不再收取面试费用。

(三)本次面试工作仅限符合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条件人员提交材料,体检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四)本次面试报名暂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材料原件须按《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要求,装入档案袋后由本人保管备查。

(五)本次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有关院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面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开展。

(六)工作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2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