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9 点击数量:840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办202129号)、《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等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更好地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结合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需求,现就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范围

(一)申请类别

本次可申报职业技能等级类别有:三级(高级工)和二级(技师)。

(二)申请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具体限制为校内获批认定的24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专科学历及以上教职工,均可根据所学专业申报三级(高级工)认定。

(二)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技师)认定:

1.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讲师、实验师、工程师等);

3.执教(含实验实训)相关专业课程5年及以上者。

三、收费标准和认证方式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收取费用。相关认证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开展。

四、申报流程

(一)9月20日-9月23日,拟申请人员向校内具备职业工种认定资格的教学院部(具体认定院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具体有:

    1.申报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执教相关课程时间证明等。      

2.白底一寸电子照片一张(不超过200K)。图片以个人身份证号码命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者,X须大写)。

注: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院部+个人姓名”。

(二)9月26日前,相关教学院部初核拟申请人申报资格及申报工种情况,并填写《****院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三)9月27日下午6点前,各教学院部须将院部领导签章后《****院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汇总表》和所有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创新楼1120室)。

    五、 其他事宜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作为推动我校教师实践技能水平提升有效抓手,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务求实效。

   (二)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13938750045

人事处联系人:杜晓洁   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