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1个推荐名额。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
具体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两类人选。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评选范围:校内各二级机构管理人员。
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1个推荐名额。
(2)“河南省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我校在职在岗,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2个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各类先进个人详细评选条件,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基层推荐
2023年6月13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民主择优推荐,基层推荐结果需公示(5天)。
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每个二级党组织各只限推荐1人。
推荐佐证材料清单如下: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2份(附件2);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2份(附件3);
3.院部推荐报告(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考核情况)1份;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暂不装订)
上述材料由二级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C09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83851283@qq.com)。
(二)材料复核及学校推荐
2023年6月中旬,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复核申报材料,召开推荐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推荐结果校内公示(5天)。
(三)网上申报和材料上报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此次评选将启用网上申报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工作。具体网址:“河南省教育表彰评选材料报送系统”(htp://jybz.haedu.gov.cn)。
填写注意事项:经学校同意的拟推荐对象还需通过“河南省教育表彰评选材料报送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录入个人或集体的有关信息(需与《推荐审批表》所填完全一致),并从系统中自行打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各一式5份,双面印制)。具体系统账号分配、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