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9 点击数量:3079


各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函〔2023〕409号)通知中的布署,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全体在职专兼职教师。

二、研修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本次学习平台与暑期研修系统、寒假研修系统相同,仍依托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暑期研修及寒假研修的系统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操作方式相同。研修网址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

四、研修内容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 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 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 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把本次学习作为师德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各院部应扎实做好师德集中学习与其他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本次学习合格后取得的学时,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三)各院部要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研修学习,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我校教师师德师风素质和本科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教师整体素质。

(四)各院部须对“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情况与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图片材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人员汇总表》及教师个人电子培训证书等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7月17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rsc@hait.edu.cn,总结报告和《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人事处C0925办公室。

(五)培训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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