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职称推荐评审主要工作环节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0 点击数量:122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主要环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个人申报(10月27—111日)

截止20231231日入校工作6以上,符合相应职称系列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均可向学校提交职称晋升(转评)申请,经学校评议并同意推荐的,参加学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申报人员应于111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正式职称评审申请,其中兼职教学人员向隶属专业所在教学部门提交申请;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思想政治辅导类(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创业就业指导,下同)职称的,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

111下午400各院部汇总并整理申报人员(含专业隶属的兼职教学人员)信息,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C0925室。具体有:

1)《河南工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申报信息汇总表》(打印一份,需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张昊苏OA邮箱);

2)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应同步装袋提交2符合申报条件的代表学术论文(要求1复印件及3匿去本人姓名的清样)及电子版外文文章,须同时提交对应的中文翻译稿以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论文外审工作。

(二)基层汇总与推荐112—11月20日)

各院部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基层推荐评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 组建基层评议推荐小组

各有关部门(含学生工作部)建立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一般由部门领导干部和思想素质高、公正无私、群众信任、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总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年度职称推荐评议工作。

2.申报材料初审和公开展示

各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依据我省和学校职称改革有关评审标准,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结合院部实际,制定基层推荐评议实施方案(模版见附件),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有:

1)申报人员资格初审、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审查以及教科研业绩材料初核并公开展示。

2)组织召开基层评议推荐会议,对每个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学科专业建设、社会实践服务、为集体所做贡献以及教学科研业绩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鉴定并给予基层推荐顺序推荐排序规则见《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3)基层评议推荐结果在院(部)范围内公示。

4)基层评议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120日前,各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须将基层推荐评议实施方案》、《基层推荐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含基层评价推荐小组成员组成、评价办法、参评人员师德师风思政表现考核情况、业绩材料展示、推荐评议结果、排序情况及公示情况详见附件模版)。

(三)材料审核(11月21—11月23日)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和学生工作部等院部根据上级单位及校内相关职称文件要求,集中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集中审核时间安排

11月21日: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11月22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11月2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体育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其他推荐部门申报人员。

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应留存《评审简表》1份备查,同时指导申报人要根据审核鉴定意见修改《评审简表》。

2.材料提交及复查安排

11月23,申报人需将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的《评审简表》和所有资格、业绩材料装袋后报送至人事处C0912室复查。具体材料有:

1)加盖职能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的《评审简表》一式5份(A3正反打印,其中1份须加盖各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手章或签字以备后续核查留存,其他4份只须加盖各审核业务部门公章);

2)职称材料包1个。含申报人全部资格证件(学位学历、任职资格、聘任证等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包含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四)11月24—11月28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根据申报人员修改无误后的《评审简表》,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开展量化积分核算工作。

(五)1130日左右,经核定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展示3天。

12上旬召开我校高、中级职称推荐会,并于次日公示推荐结果。

1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我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会。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二、相关事宜

(一)我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部署及推荐、评审要求的详细内容见OA系统《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以实际聘任时间开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12月底;参评业绩材料(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学校材料审核截止时间202311月15日。

(三)根据河南省职称工作相关要求,我校本年度按照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与往年职称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4年开始执行新修订职称评审评审条件。

其他系列评价标准及条件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业务专栏”——“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网页。

注: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时,要求教科研业绩限与申报人所从事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业绩条件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中《高校教师系列《评审简表》填写方法(2023)》。

(四)根据河南省职称网上评审政策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整理上传个人证件、业绩材料电子扫描件(一般为PDF)。本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应在纸质材料审核提交前完成各类证件和业绩材料电子版的制作备份工作,确保推荐会议后及时线上提交和网络评审顺利进行。

(五)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六)工作联系人:张昊苏;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3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