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职员工考核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2-12-25 点击数量:291

关于2012年度教职员工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了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员工在2012年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2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按照教职员工的管理权限、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在干部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是我校管理的在职教职工(包括返聘人员)和201271以后退休的教职工。

(二)因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经单位同意出国进修、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四)离岗待聘、拒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224—26日)

各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个人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人应结合本年度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二)述职与评议阶段1227—29日)

述职和民主评议。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会议,参加考核人员向大会述职。在述职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采取民主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和考核等次进行测评。

(三)综合评价阶段1230—31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个人述职报告和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校考核办公室。

(四)审核、确定考核初步等次阶段201311—5日)

校考核办公室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等次。

(五)公示201316—8日)

校考核办公室将考核初步等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并公布相关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六)确定等次阶段

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七)总结与反馈阶段201319—11日)

校考核办公室通报考核结果,并写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须于1224日前报校人事处。

五、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要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进行,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要坚持标准,切合实际。推荐和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须掌握在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

(四)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警示诫勉,并予以降职处理。

(五)根据上级岗位设置要求,从今年起不同岗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格式、内容不同,本人应按照各自岗位(管理、工勤、专业技术)分别填写相对应的登记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六)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附件:1. 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