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依据学校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校〔2017〕95号)、《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校〔2022〕88号)以及《河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参加企业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校〔2023〕10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各有关院部2024年各类培训开展情况和2025年上半年教师培训进修计划设置及选派报送(含全年博士学历学位进修)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各类教师进修培训的汇总工作
(一)校级以上培训进修活动
为落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要求,各教学院部须将2024年度本院部教师参加的校级以上进修培训情况汇总,填写《河南工学院2024年教师进修培训信息汇总一览表》(见附件),于12月18日提交纸质版到人事处C0925室(电子版发送至张昊苏OA邮箱)。一览表中所填写培训的图文资料、通知、新闻等佐证,请各院部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查。
(二)院部开展培训进修活动
请各院部提交本院部开展的专业培训活动,包含学术讲座、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教学能力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等。相关信息请各院部按要求填写《XX学院开展培训(讲座、沙龙、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于12月18日提交纸质版到人事处C0925(电子版发送至张昊苏OA邮箱)。
二、2025年教师培训计划设置
12月12日至12月13日,各院部应依据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院部2025年上半年各类校外培训项目选派计划》和《**院部2025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计划》。
(一)校外培训项目
主要包含博士后研究、国内学术访问(一般)、短期培训、实践进修以及2025年全年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等。具体培训形式及选派条件详见校〔2017〕95号、〔2022〕88号以及校〔2023〕107号规定。
注:各院部每学期选派脱产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全校脱产培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专、兼职教师总数的8%以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除外)。同一时间、相同内容的培训项目,每个教学院部每学期选派人数不超过2人。学校鼓励教职工利用寒暑假期或课余时间参加校外培训(含实践进修)。
1.博士学历(学位进修)补充说明
在校工作2年以上(截至2025年8月底),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可向隶属院部申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拟进修专业应符合院部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同时必须与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2.在职博士后补充说明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校工作1年以上,可向隶属院部申请开展在职博士后(原则上仅限流动站)研究工作;拟申请学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须经校科研处审核同意。
3.其他脱产培训补充说明
(1)国内学术访问(一般)或短期培训。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各有关院部可选派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专业(课程)进修或一般访学。访学单位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原则上为“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校及国家科研院所。
(2)实践进修。根据专业实践需要,各有关院部应有计划安排教师到相关单位(企业)参与一线生产,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合作研究、挂职锻炼和顶岗锻炼的实践活动。
选派企业范围包含校企合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校外实训基地等,或具有较高水准、影响较大的企业。企业资质需由各院(部)结合学科及专业特点,召开党政联席工作会议审议确定后,报学校备案后予以选派。
(二)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项目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校〔2022〕88号)等有关规定,各院部应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每学年聘请1到2名教育教学、创新教育、实践技能等领域专家、教授,以讲座、报告、课堂示范、实践演示等形式,为所在院部专任教师开展专题业务能力培训,或选派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重点院校、行业协会组织的教学技能、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实践技能提升等短期培训。
2025年度相关培训项目计划,也应同步报送校人事处。
三、脱产培训计划申报及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请
12月14日至12月16日。拟申请校外培训项目人员依据所《**院部2025年上半年各类校外培训项目选派计划》以及个人实际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向所在院部(校内兼职教师申报短期培训、一般访学和实践进修等须由专业隶属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见附件)。
(二)院部推荐
12月18日前,各院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拟选派校外培训项目人员,并在《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河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校内兼职教师申请参加专业进修须同时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同意意见)。
(三)学校汇总、审批及备案
各院部2025年上半年各类校外培训项目选派计划(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院部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填写的各类表格材料、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项目等材料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张昊苏OA邮箱),具体材料有:
1.校外培训计划项目
(1)《**院部2025年上半年各类校外培训项目选派计划设置报告》;
(2)《**院部2025年上半年教师校外培训计划汇总表》;
(3)《**院部2025年全年博士研究生进修计划详细信息汇总表》;
(4)《**院部2025年上半年短期进修(含一般访学)计划详细信息汇总表》;
(5)《2025年上半年实践进修选派计划详细信息汇总表》;
若申报项目为青年教师实践进修,还需填写《河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
(6)《河南工学院2025年上半年博士后进修计划详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
(7)《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6);
人事处汇总全校教师培训计划及选派人员信息,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计划,予以备案;对培训计划中脱产的、超出规定数量或比例限额的,按要求提交学校研究。
其中,涉及科级以上干部外出培训的,由人事处核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计划后,报组织部汇总,由组织部按要求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学校审批、备案工作预计于1月初完成。
2.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项目
各院部须同步提交《**院部2025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汇总表》。人事处汇总各院部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计划,按要求提交学校研究予以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各教学院部应严格依据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科专业发展需求设置培训计划项目,并按照学校审批、备案后进修计划进行选派。
对备案后列入培训计划的进修人员,各院部可直接按要求办理进修选派手续;若需学校出具推荐意见的,可统一提交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未列入人员,学校和院部均不选派,相关费用也不予报销。
若未备案批准自行外出培训(含学历学位进修)的,一律按违规参加(报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享受相关待遇,并将严格按照学校考勤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二)上级机关统一安排的国内学术访问,按有关规定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三)培训期间的,进修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按照河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四)培训期间,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院部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参加6个月以上培训人员,每学期须向所在院部和人事处汇报1次培训进展情况。
(五)参加校外进修培训(学校备案的)人员,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填写《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考核表》(见附件)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院部依据《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合格的,凭考核结果报销培训费用。
(六)根据《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校〔2022〕88号)要求,从2025年起,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学院部专任教师均须具备校外研修工作经历。
学校鼓励教学院部利用寒暑假和业余时间,开展教师进企业实践等校外进修培训活动,相关进修培训时间可累计(须经过院部审批、人事处备案)。
进修培训工作相关政策问题咨询联系人:张昊苏,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