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28 点击数量:264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实际从事教学工作、已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相关政策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二)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1年度、2012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三)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工作

1.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

按照省教师资格办公室的通知,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仍须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照片采集程序”中使用500万以上像素的摄像头采集个人照片信息。

其他类申请人员不需进行网上报名,但须到人事处采集个人头像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72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

272日,申请报名人员须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册(格式附后),加盖部门公章后交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87177097@qq.com)。

372日至73日,所有报名人员须到人事处采集个人头像信息(也可自行下载照片采集程序,按要求采集)。

3.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报名时交纳交纳考试费40/人。

4.教育理论考前培训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预计会在暑假期间组织高校教育理论考前培训,请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定在报名表格中和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中注明是否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二)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11月初,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普通话测试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本次教师资格工作暂不受理未取得合格证书人员的认定申请。

(五)教师资格证书“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认定材料受理

教育理论考试、体检、“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校人事处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拟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往年工作情况,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须提交本人发表的论文(或毕业论文),请各位申请人员提前准备。

(八)认定结论公布

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论,网址为:http://jszg.haedu.gov.cn/。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各位教师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进行查询。

请各部门通知所属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有关工作,同时提醒申报人员密切关注校园网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的相关通知,确保我校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人事处

                                         201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