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1 点击数量:367


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标准的通知》(新医保【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新乡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医疗【2018】6号)规定,大额医疗保险标准2020年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缴纳医疗保险的合同制职工2020年缴纳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的标准为:学校代缴50元/人,个人缴纳80元。

                    校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