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2 点击数量:422

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标准的通知》(新医保【2021】20号)和《关于印发<新乡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医疗【2018】6号)规定,大额医疗保险标准2021年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缴纳医疗保险的合同制(包含编内合同制)职工2020年缴纳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的标准为:学校代缴50元/人,个人缴纳110元。已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编内职工不再单独缴纳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

特此通知。

校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2021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