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68名。具体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75年。学校是全国就业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X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试点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文明学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名,占地面积1220亩,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71万余册,电子图书26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余元。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32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以上特色(示范、名牌)专业25个,形成了智能制造、新能源材料、电缆工程等特色学科,初步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专任教师97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0多人,聘请院士、长江学者、兼职教授等20余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110多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博士毕业生68名。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备注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
博士研究生 |
7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2 |
电气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7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3 |
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设计、汽车底盘设计、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技术、智能辅助驾驶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5 |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6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6 |
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7 |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8 |
光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9 |
流体力学、流体机械及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0 |
材料加工工程(金属材料成型、材料加工工艺与控制、模具设计与制造) |
博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1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材料、阻燃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2 |
金融学、数量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3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8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4 |
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基础数学 |
博士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5 |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合计:68人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并获得博士学位;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优秀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http://rsc.hait.edu.cn/)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博士招聘+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简历投送邮箱为:rsc@hait.edu.cn。资格审核在到校面试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重要提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分批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2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