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37名。具体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工业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127亩,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76万余册,电子图书20万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余元,拥有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1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
学校现有63个本、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内培外引”力度,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专任教师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78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博士毕业生37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9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优秀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http://rsc.hait.edu.cn/)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博士招聘+姓名+应聘院系+应聘专业”,简历投送邮箱为:rsc@hait.edu.cn。资格审核在到校面试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重要提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分批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2 (学校纪委)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
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备注 |
1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 |
博士 研究生 |
6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2 |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博士 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3 |
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博士 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4 |
光学工程(光通讯与光网络、光纤制造、光电子技术、光信息技术、光学仪器及技术、物理学) |
博士 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5 |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博士 研究生 |
5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6 |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 研究生 |
4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博士 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8 |
数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金融数量分析、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
博士 研究生 |
3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 |
博士 研究生 |
5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0 |
环境设计(设计学、美术学) |
博士 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1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英语教学研究) |
博士 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12 |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与评估、高等教育政策研究等) |
博士 研究生 |
1 |
教学/科研 |
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合计:3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