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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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南工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办法(试行)》(校〔2019〕15号)要求,现将学校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聘对象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入校工作满3年或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满2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学部门青年教师,可申请直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二、直聘条件
直聘条件详见OA系统公文《河南工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办法(试行)》(校〔2019〕15号)。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请及材料整理(3月21日至3月26日)
申请人填写《河南工学院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评审简表》(A3版式正反打印一式10份,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并整理相关个人证件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于3月26日前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直聘申请。
(二)部门推荐(3月27日至3月28日)
教学部门组建部门聘任工作小组,对申报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并将《部门聘任工作小组人员构成情况》、《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的《评审简表》及佐证材料等提交至人事处C0925房间。
(三)职能部门复审(3月29日)
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各教学部门提交的直聘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展示。
(四)学校评议及公示(4月上旬)
学校成立聘任委员会,对直聘申请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并公示。
(五)学校研究批准
公示无异议后的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并下发文件确认直聘意见。
四、其他事宜
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具体工作、《评审简表》填写及材料整理事宜可详询人事处。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0373-3691057,邮箱:87177097@qq.com。
人事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