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1 点击数量:955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南工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办法(试行)》(校〔2019〕15号)要求,现将学校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聘对象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入校工作满3年博士后出站入校工作满2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学部门青年教师,可申请直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二、直聘条件

直聘条件详见OA系统公文《河南工学院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办法(试行)》(校〔2019〕15号)。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请及材料整理3月21日至3月26日

申请人填写《河南工学院2019年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评审简表》(A3版式正反打印一式10份,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并整理相关个人证件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于3月26日前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直聘申请。

(二)部门推荐3月27日至3月28日

教学部门组建部门聘任工作小组,对申报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部门聘任工作小组人员构成情况》、《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的《评审简表》及佐证材料等提交人事处C0925房间。

(三)职能部门复审3月29日

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各教学部门提交的直聘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展示

(四)学校评议及公示4月上旬

学校成立聘任委员会,对直聘申请人员的业绩进行评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公示

(五)学校研究批准

公示无异议后的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批准,下发文件确认直聘意见。

四、其他事宜

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直聘具体工作、《评审简表》填写及材料整理事宜可详询人事处。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0373-3691057,邮箱:87177097@qq.com

  

                                                人事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