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职称推荐评审主要工作环节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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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调整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调整我校2022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主要环节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基层推荐工作
12月26日前,各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应根据前期工作要求,完成层评议推荐工作。
12月27日下午6点前,各基层评议推荐小组须将推荐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至人事处(详细要求见10月24日人事处网站通知)。
(二)材料集中审核阶段
12月27日-29日,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根据材料审核分工和积分要求,集中开展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和核算量化积分。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7日: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12月28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12月2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体育部、学生工作部等其他推荐部门申报人员。
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应留存《评审简表》1份备查。
12月29日下午6点前,申报人需将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的《评审简表》和所有资格、业绩材料装袋后报送至人事处复查。 具体有:
(1)加盖职能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的《评审简表》一式5份(A3正反打印,其中1份须加盖各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手章或签字以备后续核查留存,其他4份只须加盖各审核业务部门公章);
(2)职称材料包1个。含申报人全部资格证件(学位学历、任职资格、聘任证等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包含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
(三)公开展示阶段
2023年1月2日左右集中展示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展示期3天,具体另行通知)。
(四)1月6日左右召开我校职称推荐会,并于次日公示推荐结果。
(五)1月中旬,组织召开我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会(含讲课答辩等)。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二、相关事宜
(一)本年度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申报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基层推荐评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职称推荐评审各个环节工作。
(二)根据河南省职称线上评审政策要求,本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应在纸质材料审核提交前及时完成各类证件和业绩材料电子版(pdf)的制作备份工作,确保推荐会议后及时线上提交和网络评审顺利进行。
(三)工作联系人:杜晓洁、张昊苏;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