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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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根据《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校〔2022〕69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不含实验系列),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兼备的在职教师(含行政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按照《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9月9日前,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隶属教学院部(行政兼职教师通过专业隶属教学院部)向学校提交申请。
(二)教学院部初审
9月10日-9月11日,各教学院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院部须在《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签署意见,填写《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整理佐证材料。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须单独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模板见附件4)。具体包括:
1. 院部申报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考核报告,主要包含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及院部推荐意见。
2.《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3.“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复印件上须加盖部门公章)。包括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
所有申报人员纸质档案材料和盖章后的《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汇总表》及个人佐证材料于9月12日上午12点前提交至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C925室。汇总表、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人单独一个文件夹)由院部统一通过OA邮箱发送至张昊苏处。
(三)材料审核及学校评定
9月中下旬,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审批。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加强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照相关条件和工作实绩认真开展审核推荐工作。
(二)经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实行任期考核制,五年为一个任期。任期内应完成的工作和考核流程详见《河南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校〔2022〕69号)。
(三)联系人:张昊苏,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