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3 点击数量: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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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创作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意见》、《河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教务处〔2019〕25号)等文件要求,现2024年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配备导师人员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6日间入校的各教学院部新进教师。具有教学任务的新进行政兼职教师(含辅导员)也需培训导师。

入校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可不配备导师。

二、具体导师配备事宜及材料报送要求

详见《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https://jpzxnew.hait.edu.cn/info/1065/2274.htm)。

 

 

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