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培训进修选派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3 点击数量:491

各单位:

按照《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管理办法(试行)》(校〔2017〕95号)、《河南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校〔2022〕8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外出培训进修程序,现对2025年度经学校选派外出培训进修的教师开展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上半年经学校批准选派,已完成外出进修培训任务的教师(含国内访学、短期(课程、专业)培训、企业实践进修)。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具体由参训教师所在院部组织进行,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汇报、展示等方式。过程考核主要考核进修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进修时间、目的、内容、过程、收获、心得体会,以及进修单位的反馈情况等。结果考核主要考核进修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进修预期目标的达成度,进修过程中取得的荣誉奖励等。

三、考核时间

进修培训考核工作要求在2025年1017上午12:00前完成,由院部统一将相关人员考核材料报人事处C0925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原焕OA邮箱。具体包含:

1.院部考核报告1份;

2.参加国内访学、短期培训教师提交个人进修培训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参加企业实践进修教师提交本专业教学案例或调查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3000字);

3.进修培训结业证书或培训单位结业证明等复印件;

4.《河南工学院教师培训、进修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注:企业实践进修人员还需提交《河南工学院教师实践进修手册》(含《实践进修周记》、《实践进修报告》、《实践进修鉴定考核表》、《实践进修综合考核表》)等。

5.培训进修现场照片等佐证;

6.在接受单位(企业)承担相关学术、实践活动的成果材料,包括聘任文件、论文、专利、合同、立项证书、被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的决策研究报告、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各教学院部需要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及时通知进修培训教师做好考核准备,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据实考核。院部对参训教师完成考核后,根据相关材料及成果汇报情况对进修教师拟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联系:张昊苏,杜晓洁,原焕

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5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