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5 点击数量:264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且未参与认定。  

(七)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个人申请及院部推荐

1017日前,符合认定范围人员须向专业隶属教学院部提交认定申请

各有关院部汇总申请材料,经初核无误后,填写《河南工学院2025年下半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其中任教学科须按《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填写),并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同时还需填写《河南工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考核报告》等材料,并加盖部门公章(须部门领导签字)。

上述经签章后的申报纸质材料(各一份),须在1017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C0926室(电子版发送至杜晓洁OA邮箱)。

(二)职能部门复核

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复核申报人员信息无误后,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等材料上签章,并返还申报人员。

(三)网上报名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于10月20日-10月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删减或只填写院部名称;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体检

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

体检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华兰大道599 号(6 号楼医技楼),联系电话:0373-3029685。

体检费用:预计160元(个人支付)。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也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照片一致)及体检费用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

1.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间节点参加体检。

2.体检表(在完成体检后2天可领取)需自行领取后,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五)材料提交

10月27日下午5:00前,符合条件人员向人事处C0926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材料种类

1)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犯罪证明。登录个人支付宝搜索“无犯罪证明开具”,在河南省公安厅电子证件小程序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5)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https://hnjswlxy.cn)下载。

6)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编内人员由人事处统一提供省厅核准的入编通知)。

7)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交纳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建议查询方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选日期-查询。

9)《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体检结论为合格)

10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11)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需提交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

1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右上角空白处签字。

1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学校名称。

2.材料上报要求

1)需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按照先后顺序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原件、复印件各一个)。均须粘贴清单封面(见附件:《河南省202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只填写姓名、学校、院部和申请任教学科),并在原件档案袋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复印件档案袋右上角标明“复印件”字样。其中:

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种类”中第1-9项和第1314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36-14项材料。

免试人员提交第101112项,则需视免试所依据条件提交。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六)学校初审及上级部门认定

11月上旬,学校汇总审核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经校内公示无误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有关事宜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宣传工作,及时将个人申报、网上填报、体检等信息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审核工作。

  (二)申请人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提交真实、准确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予认定,请各申请人高度重视网上填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杜晓洁、0373-3691057        

 

                             人事处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