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7年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6 点击数量:2944

   我校于201611月份工资中,发放20162017年冬季取暖补贴。根据省财政厅2011年文件要求,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管理岗

副厅级2800元,正处级2520元,副处级2240元,正科级1960元,副科级1680元,科员1540元,办事员1400元。

二、专技岗

正高级2380元,副高级2100元,讲师级1820元,助理级1540元,技术员级1400元。

三、工勤岗

技师1820元,高级工1610元,中级工1400元,初级工1260元。

四、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每人700元标准,合同制管理岗和工勤岗执行校人〔2014〕50号文件要求。

五、发放范围:以2016年10月工资表为准。

 

                           人事处劳资科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