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2017年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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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于2016年11月份工资中,发放2016—2017年冬季取暖补贴。根据省财政厅2011年文件要求,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管理岗
副厅级2800元,正处级2520元,副处级2240元,正科级1960元,副科级1680元,科员1540元,办事员1400元。
二、专技岗
正高级2380元,副高级2100元,讲师级1820元,助理级1540元,技术员级1400元。
三、工勤岗
技师1820元,高级工1610元,中级工1400元,初级工1260元。
四、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每人700元标准,合同制管理岗和工勤岗执行校人〔2014〕50号文件要求。
五、发放范围:以2016年10月工资表为准。
人事处劳资科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