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补发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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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于2016年10月份工资中,调整及补发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挂钩调整。我校未参保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3.5%计算增加。
3、适当倾斜。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年龄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3、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发放在工资“2016养老金预调”项,项目单列。
人事处劳资科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