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调整及补发薪级工资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2021年薪级工资晋升工作已审批完毕,现就该项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凡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并符合晋升薪级工资条件的在岗职工,在2021年6月工资中执行晋升后薪级工资,执行时间自2021年1月起,同时补发2021年1月至5月的薪级工资差额部分。
特此通知。
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