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职称推荐评审主要工作环节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8 点击数量:1238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0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主要环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工作环节时间安排

(一)112—114个人申报

1.2020年度拟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向所在院部提交正式申请,其中兼职教学人员向隶属专业所在教学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具有专兼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若报思想政治辅导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心理学、创业就业指导下同职称的,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并提交个人申报资料

个人申报资料包括:

1职称申报评审简表》A3版面,正反打印,其中:

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使用提供的WORD版本《评审简表》(请勿修改《简表》格式,填写规范详见附件);其他系列申报使用原“职称系统”填写并打印。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3个人有关证件和全部业绩材料原件等

    2.各部门汇总正式申报人员信息,114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报名人员名单(《河南工学院2020年职称推荐评审报名汇总表》,须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C0925

    (二)115—119日(基层推荐)

有关部门含学生工作部建立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负责所属部门参评人员(包括隶属申报专业的行政兼职人员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有:

1. 申报人员资格和业绩材料初核、展示

2. 召开职称基层评议推荐小组会议,对申报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学科专业建设、社会实践服务、为集体所做贡献以及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综合评价,并给出基层推荐排序(分类、分级别)及基层综合评价格次和积分(只须按类核算)。具体人员分类方式详见OA系统文件或附件模版。

3.基层评议推荐结果在院(部)范围内公示。

4.基层评议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基层评议推荐小组须于119日前将推荐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至人事处(含基层评价推荐小组成员组成、评价办法、参评人员业绩材料展示、推荐评议的初步结果及公示情况详见附件模版)。

(三)11101112材料审核)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根据《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办法》(校〔2019110号)、《河南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校〔2019111号)文件中材料审核分工和积分要求,集中开展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和核算量化积分

1.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110日: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工程学院

1111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教育中心;

1112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体育部、学生工作部等其他推荐部门申报人员。

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应留存《评审简表》1份备查,同时指导申报人要根据审核鉴定意见修改《评审简表》

2.各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的《评审简表》和所有资格、业绩材料可在1110日至1112日期间报送至人事处办C0912复查。具体材料内容有:

1加盖职能部门(包括推荐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和学生工作部等)公章(签字)的《评审简表》(A3正反打印,一式5份)

2申报人全部资格证件(学位学历、任职资格、聘任证等原件)、经审核后的业绩材料(包含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原件复印件)

    (四)1119日左右集中展示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

    (五)1121日左右召开我校高、中级职称推荐会,并于次日公示推荐结果。

    (六)12,组织召开我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会。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二、相关事宜

(一)我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部署的详细内容见OA系统《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申报人员的参评业绩材料(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精神,“硕士研究生申报副高级年限问题(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作为过渡,2020年仍按原规定4年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评审标准《河南工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2019109)、《河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办法》(校2019110等政策文件为准其中累计获得资助(到账)经费、和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人员参加教学技能竞赛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学位人员须具备进修培训经历等必备业绩条件,今年开始执行班主任或辅导员(含兼职)工作经历今年仍按“须具备1年以上”政策执行。

其他教辅系列申报评审标准及条件,详见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业务专栏”——“人才评价开发(职称)

(四)根据2020年河南省职称网上评审政策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整理上传个人证件、业绩材料扫描件或PDF电子版。本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应提前做好拟提交证件和业绩材料电子版的制作备份工作,确保推荐会议后的线上材料提交和网络评审顺利进行。

(五)今年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通知所属申报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工作联系人:王崇科、杜晓洁;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