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中初级职称初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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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我省职称改革政策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中初级职称初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通过2020年第一批“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来校工作,且入职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的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初聘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讲师)职称;
(二)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聘用实际情况,可申请初聘助教或助理实验师职称。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3月29日前,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应向所在部门(管理服务部门兼职教师向隶属专业教学院部)提交初聘或考核认定申请材料,并自行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http://222.143.25.146:8084/zcsb/login.do),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填报帐号一般为个人身份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填报说明见附件,如有问题,可详询人事处0373-3691057)。
1.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河南工学院初聘职称呈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2)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名字);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件1份(博士须提交博士学位网上认证打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二)所在院部推荐
申请人所在院部汇总初聘材料,经初核无误后,组织填写《河南工学院2020年初聘职称信息汇总表》,并在《汇总表》、《呈报表》上加盖部门公章(须部门领导签字)。
经签章后的申报材料,应在3月31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人事处(由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177097@qq.com)。
(三)职能部门审核
4月上旬,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汇总各院部汇总信息,并审核网上申报信息。
(四)学校研究及备案
学校研究相关人员初聘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高校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特殊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申报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
(二)政策咨询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崇科;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 事 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