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人员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7-04-20 点击数量:1390

一、办理生育医疗费

1、在新乡市区医院生育人员准备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证

2)诊断证明(住院3-5天内办理)

3)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结婚证原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提供: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6)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住院3-5天内,医院结账前报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39号窗口

2、异地分娩报备准备资料:

1)单位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被单位派遣异地工作、夫妻异地工作、在新乡无住房)三种情况符合其一便可申请异地分娩

2)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39号窗口提前报备

3)办理生育医疗费需带资料和上报时间,与在新乡市区医院生育人员条件(1-6)一致

二、办理生育津贴准备资料: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2、身份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结婚证原件,怀孕期间检查发票原件现金交费票据)

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难产或剖腹产提供:病历首页和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6、计划生育手术需提供:计生手术三联单

注:

1、生育津贴半年后申报

2、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与产假销假手续一同报校人事处人才交流办公室。

3、联系人:李娜、窦昀婷   联系电话:3691054、36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