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退休人员在退休到龄前一个月,到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C0923)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根据《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豫人社〔2017〕74号)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核对信息。
(1)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①获得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
②1989年1月及之后获得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它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③1988年12月之前国家各部、委表彰的系统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④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突击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⑤获得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⑥获得部队军一级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特等功、一等功称号;
⑦维护或抢救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对敌斗争中有特殊功绩受到省政府通令嘉奖。
(2)2014年9月30日前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
①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河南省优秀专家;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③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④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二等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⑤省政府表彰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2014年9月30日前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人员
二、办理离职流转手续
退休人员在退休到龄当月,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职工退休离职手续流转单》,按要求到校内相关部门办理流转手续后,与工作证一并交至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三、退休证领取
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到省教育厅办理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通知退休人员领取退休证。
四、养老金发放
养老金发放时间为退休到龄次月起。
养老金发放至社保卡中。退休人员需在退休手续办理前,在社保卡所属银行开通金融业务。
劳资与社保科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