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2 点击数量:389

各部门(单位):

根据新乡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现我校安排对已参加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

申报流程如下:

1、凡符合2019年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附件二)的参保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附件三),向学校提出申请;

2、2018年度通过专家鉴定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按照附件一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申报;

3、针对部分特殊疾病手术后继续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按照附件一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申报;

4、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医保局审批;

5、请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新乡市医保局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3月21日

申报地点:图书馆9楼C0925人事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娜  席夏青

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人事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