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点击数量:39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新乡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现我校安排对已参加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

申报流程如下:

1、凡符合2018年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附件二)的参保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附件三),向学校提出申请;

22017年度通过专家鉴定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按照附件一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申报;

3、针对部分特殊疾病手术后继续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按照附件一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进行申报;

4、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医保局审批;

5、请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新乡市医保局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201838日至321

申报地点:图书馆9C区人事处

联 系 人:李娜 胡海洋

联系电话:03733691054

人事处

 201838